TVP (科技券) 資助
3:1 比例
配對港幣60萬資助
TVP (科技券) 合資格公司:
根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;OR 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;OR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;
及
並非本港上市公司,亦並非政府資助機構3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3的附屬公司;
及
及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,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。
TVP (科技券) 的資助額:
政府以3:1比例資助企業,即政府負擔75%的項目開發費用。 最高資助額為港幣60萬元,資助額可拆散不同項目使用 (最多6個項目)
科技券
TVP (科技券) 的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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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準備報價及相關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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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向創新科技署提交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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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項目開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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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完成項目並提交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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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領取資助
科技券
TVP (科技券) 所需要的文件:
BR, CI (如有),
NAR1 (如有)
在香港營運業務的證明
MPF
紀錄
財務報表
科技券
TVP 的資助額
政府以3:1比例資助企業,即政府負擔75%的項目開發費用。 最高資助額為港幣60萬元,資助額可拆散不同項目使用 (最多6個項目)